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效劳业开展,现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效劳的机构,依照以下规则享用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效劳获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效劳获得的收入,在计算应征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接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效劳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效劳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注销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效劳的建立项目,免征城市根底设备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缘由无法修建防空公开室的,免征防空公开室易地建立费。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效劳的机构自有或其经过承租、无偿运用等方式获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效劳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运用税。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乡村社区。
为社区提供养老效劳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备,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效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效劳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肉体慰藉等效劳。
九亭办:松江漕河泾园区同利路(金汇商业街)2号院4号4楼4层
周浦办:浦东新区周浦镇上南路8000号二层(康沈路口)
北京办: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2013室
新疆霍尔果斯办: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口岸卡拉苏河南路2-3-12-17室
苏州办:苏州市太湖新城中房颐园18号楼32层
嘉兴办:浙江省嘉兴秀洲区北和大厦1517室
深圳办: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69号(诺铂广场)828室